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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蔡云旗:杀害李公朴闻一多的主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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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4-02-12
  1946年7月11日和15日,知名学者、诗人、爱国民主人士李公朴、闻一多在昆明相继被国民党特务暗杀。这一血案激起了举国上下对蒋介石反动集团的愤怒声讨。然而,刽子手在国民党反动派的庇护下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四处躲藏起来。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全力追查“李闻血案”的凶手,主凶之一的蔡云旗,解放后从云南潜回原籍江苏盐城妄图偷生。可天网恢恢,他还是没有逃得过人民的审判,于1957年被公安部门抓获,次年4月26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蔡云旗死刑并予以执行。

  臭名昭著的“李、闻血案”主凶之一:蔡云旗

  1958年的判决书显示:蔡云旗,男,42岁,反动军官身份,住盐城县南洋区蔡尖乡。1937年参加国民党,1946年任云南省昆明预备第二师谍报组长时,与谍报队长陈国华同谋实施对李公朴、闻一多的暗杀行动。

  露馅落网

  酒后狂言,掀开当年血案迷雾

  1957年初的一天,盐城一家小饭店,已是深夜时分,昏暗的煤油灯下,几个男子在一起喝酒聊天。酒过三巡,一位40多岁的白脸汉子喝得高兴,突然一把拉住同桌一位年轻男子,要求和他再喝两杯。年轻男子满脸不高兴,立即摆手说不能再喝,太晚了,自己要回家了。白脸汉子很是不悦,说:“你这点面子都不给我?你可知道我是谁?说出来吓死你!十多年前我就杀过人,还是两个!不信,你可以到昆明打听打听,谁不知道咱那时候的威风。”说完后他自知失言,忙不停地打哈哈表示自己喝多了。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加上当时正处镇压反革命特殊时期,在座的有两个人暗暗记下白脸汉子的话。不久以后,当地公安机关就接到了相关举报。就此,靠做点小生意掩盖过往血债的蔡云旗就此浮出水面,经过缜密侦查,1957年4月,公安部门将他缉拿归案。

  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档案中,记者看到了蔡云旗案的完整卷宗,卷宗内的材料多已发黄,案卷材料记录于各种小纸头之上。

  当年的判决书载明,蔡云旗,男,42岁,反动军官身份,富农出身,住盐城县南洋区蔡尖乡。1937年参加国民党,1938年任国军排长、连长、营长,1941年任国军少校团副、游击大队长、联络参谋。1946年任云南省昆明预备第二师谍报组长时,与谍报队长陈国华同谋实施杀害了爱国民主人士李公朴、闻一多。

  1949年被遣散后,蔡云旗潜回家乡盐城。解放后,他一直做做小生意,时而向人吹嘘自己当年打仗杀人的事,其中就提到昆明之事,经群众举报,被公安部门抓获。

  凶犯供述

  判决书还原特务实施暗杀经过

  史料记载,国民党于1946年7月撕毁《停战协议》和《政协决议》,向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同时对国民党统治区的和平民主运动进行血腥镇压。李公朴﹑闻一多均为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昆明民主运动的重要领导人。他们坚决反对国民党发动内战,赞成共产党提出的建立联合政府与和平民主建国的主张,多次呼吁结束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因此被国民党特务列入黑名单。

  盐城市中院当年的判决书上还原了国民党反动派制造“李闻血案”的经过。

  当时蔡云旗为杀害李公朴小组组长,1946年7月11日,他率领特务进行跟踪监视,并与陈国华等密议布置暗杀。同日下午,李公朴被特务汤士亮等枪杀。

  7月15日,李公朴追悼大会在云南大学“致公堂”举行,蔡云旗率领尚福海、肖天保等混入闻一多主持的追悼李公朴大会会场,侦察闻一多之行动。闻一多在会上痛斥国民党当局阴谋杀害李公朴的卑鄙行径。当他察觉蔡文旗等特务混在会场中进行监视时,大骂这些狗特务后要他们“站出来”。

  追悼会散场后闻一多又举行记者招待会。下午5时,记者招待会结束,闻一多和他的儿子闻立鹤一同步行回家。当父子俩走到西仓坝西南联合大学教职员宿舍门口附近时,早已埋伏此地的特务在蔡云旗指挥下开枪击中闻一多。西南联大学生闻枪声赶来,将闻一多父子送进医院,闻一多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其子闻立鹤幸免于难。

 一波三折的审判

  一审判刑10年引轩然大波

  最终发回重审,被改判死刑

  1957年7月2日,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公朴、闻一多被杀一案进行了审理,判处蔡云旗有期徒刑十年。当时主要是从收集的证据来看,蔡云旗在此案中并非主犯。此事一经媒体报道后,各地群众反响强烈,大多认为判刑太轻。甚至有人就此事写信给当时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同志,强烈要求重审该案。

  1957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函给江苏省高院,望该院即就此案判决加以审查。1958年1月6日,江苏省高院撤销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该案的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记者在档案中找到这份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新华日报、大公报转来陈可生、徐进福、孙鸣光、张继增等20余干部群众来信并经本院调卷审查发现,江苏省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1957年7月2日判决的被告人蔡云旗为反革命杀人一案,在认定罪责上和量刑上均有不妥之处,据此,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2条第2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撤销江苏省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57年7月2日(57)刑初字第11号刑事判决,发回该院重新审理。

  1958年2月22日,经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由时任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胥大可亲自审理,和人民陪审员李超、赵学德一起组成合议庭,由检察员颜秀出庭执行检察职务,辩护律师为盐城县法律顾问处副主任杨铁华。判决书最后的结果醒目写着:“蔡犯于1946年7月在云南昆明担任国民党特务机关组织的暗杀李、闻等人行动小组组长。对谋杀民主人士李公朴、闻一多二人案件上,与匪稽查处长王子明、谍报队长陈国华,共同计议,预谋实施,且在杀害李、闻二人过程中,蔡云旗又系直接行动中的领导者之一,实属罪大恶极。”

  1958年4月26日,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杀害民主人士李公朴、闻一多的凶手蔡云旗死刑,立即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蔡云旗案”卷宗

  成为重要司法文物

  1958年4月26日,蔡云旗被枪决,新华社当即进行了报道,全国报纸纷纷转载,读者纷纷慨叹李闻二人在天之灵终于可以安息了。蔡云旗案作为盐城市审判史上具有全国影响的要案之一,该案卷宗已成为盐城市中级法院最珍贵的审判档案载入新中国司法史册。

  ■延伸阅读

  血案细节

  特务都是背后打黑枪

  1946年7月11日晚,李公朴与夫人外出,10时许回家路经青云街学院坡,被保密局昆明站特别行动组特工用美制无声手枪击伤,子弹由后腰射入于腹部穿出,因失血过多于次日凌晨5时逝世,临终时大骂“无耻”,高呼“我为民主而死!”

  7月15日上午,闻一多赴云南大学致公堂参加李公朴死难经过报告会;下午,又往《民主周刊》社举行记者招待会,表明了反独裁﹑反内战的严正态度。会后,与长子闻立鹤返回西南联大西仓坝宿舍,距家门不远处,被尾随而来的第二组特工用美式冲锋枪扫射,身中八弹当场殉难。

  血案影响

  让更多人认清国民党真面目

  “李﹑闻惨案”激起了全国人民和世界爱好和平人士的义愤。毛泽东﹑朱德﹑周恩来以及各界人士均电唁李﹑闻家属,延安﹑重庆﹑成都﹑上海等地均举行追悼大会,严厉谴责国民党的暴行。美国哈佛﹑哥伦比亚﹑纽约等大学教授,美国﹑加拿大两千多新教牧师等,都发出严重抗议。李﹑闻血案使更多的人认清了国民党的真面目,从而积极投入争取民主﹑反对内战的伟大斗争。

  凶犯下场

  众特务解放后相继落网

  多份史料记载,1946年7月参加暗杀李公朴、闻一多行动的云南省警备总司令部特务,包括蔡云旗在内,解放后纷纷落网,受到人民的审判——

  (1)《昆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

  云南解放后将特务袁炳南、崔宝山、兰亚民、吴传云四犯逮捕归案……查该犯等杀害民主人士,罪大恶极,全国人民无不愤恨,一致要求严惩凶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七条将袁炳南、崔宝山、吴传云、兰亚民四犯判处极刑,于1951年4月14日下午3时将上列四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暗杀李公朴闻一多的凶首,匪帮特务熊福广就擒,供认暗杀系奉霍揆彰命令执行》

  1946年7月在昆明暗杀李公朴、闻一多的国民党特务凶首熊福广,已被重庆市公安局逮捕归案。该犯供认暗杀李、闻系直接奉昆明警备司令霍揆彰之命令执行。熊匪当时任伪警备司令部特务营长,行凶后曾受到蒋介石匪首奖励……(《人民日报》1950年3月15日)

  (3)《暗杀李公朴闻一多的主犯王匪子明在成都伏法》

  在昆明暗杀李公朴和闻一多的主犯、国民党特务分子王子明已在成都市伏法。(《人民日报》1951年3月21日)

  (4)《杀害李公朴的主凶赵凤祥伏法》杀害李公朴先生的主凶赵凤祥在长沙市伏法。(《人民日报》1959年3月26日)

  《人物周报》2014.2.14.10版“百年回眸”版,网上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book/2014-01/13/c_1259932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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