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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杀害李公朴闻一多主凶酒后露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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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4-08-23

       1946年7月,爱国民主人士李公朴、闻一多在昆明相继被特务暗杀。但刽子手却在国民党反动派的庇护下,四处躲藏起来。解放后,人民政府全力追查李闻血案的凶手。
      1957年初的一天深夜,江苏盐城一家小饭店,几个男子在一起喝酒聊天。一个40多岁的白脸汉子喝得高兴,拉住同桌一位年轻男子,要求和他再喝两杯,年轻男子说不能再喝了。白脸汉子很是不悦:“你这点面子都不给我?你可知道我是谁?说出来吓死你!十多年前我就杀过人,还是两个!不信,你可以到昆明打听打听。”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加上当时正处镇压反革命特殊时期,在座的有两个人暗暗记下白脸汉子的话。不久,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白脸汉子被缉拿归案——就此,杀害李公朴闻一多的主凶之一的蔡云旗浮出水面。蔡云旗1946年任国民党云南省昆明预备第二师谍报组长时,与谍报队长陈国华同谋实施对李公朴、闻一多的暗杀行动。1949年被遣散后,蔡云旗潜回家乡盐城,一直做小生意。
      1957年7月2日,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后,判处蔡云旗有期徒刑10年。当时主要是从收集的证据来看,蔡云旗在李闻血案中并非主犯。此事经媒体报道后,群众反响强烈,有人甚至写信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强烈要求重审该案。1958年2月22日,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重新审理此案。最后,判决书醒目写着:“蔡犯于1946年7月在云南昆明担任国民党特务机关组织的暗杀李、闻等人行动小组组长……与匪稽查处长王子明、谍报队长陈国华,共同计议,预谋实施,且在杀害李、闻二人过程中,蔡云旗又系直接行动中的领导者之一,实属罪大恶极。”1958年4月26日,蔡云旗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摘编自《扬子晚报》)
来源:《快乐老人报》204.8.18日16版“秘闻”:http://bao.laoren.com/html/2014-08/18/content_2799719.htm
红旗漫卷西风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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