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说一说李井泉
文章转自天益社区
本文链接:
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tid=156080 说一说李井泉在四川的历届省委书记当中,名声最差的是李井泉。
客观地说,文革前的地方官员,尤其是各省委书记,在执行中央的过左政策中,有不得已的苦衷。但是,李井泉在一味取悦上司,罔顾民间疾苦这一点上是尤其过分的。
李井泉主政四川十七年(1949 – 1966),一贯极左。通常是在中央已经过左的政策上再加倍偏左。对此,白桦的评语是比较贴切的:“李井泉不仅不折不扣,而且变本加厉地执行极左的方针,硬是把一个天府之国治理成一个饥饿之乡,在四川,有口皆骂,实在是很不容易!很多四川人在“文革”中对李井泉有过冒犯,但至今不悔。”(白桦:《我所见到的胡耀邦》)
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中,全国的“右派分子”人数是55万多人,占知识分子总数的百分之十一,而四川被打成“右派分子”人数是5万余人,四川的知识分子人口比例低于全国,“右派分子”的人口比例则远高于全国。另外还有6万多人被打成“中右分子”。
1959 年的“庐山会议”上,李井泉是围攻彭德怀的最卖力者之一。其间有派系的因素,也有现实的因素。派系的因素是李井泉属贺龙一派,贺龙因为与彭德怀有历史恩怨,在“庐山会议”上被老毛挑起攻彭,李井泉当然也得卖力。现实的因素则因李井泉治下的四川在“大跃进”中属“人祸”最重的几个省,出于自保也非得斗倒彭德怀不可。
“大跃进”时期,李井泉在四川为祸尤甚,从1958年到1962年,官方的死亡统计数字是812万余人。在中央已经开始纠正左的政策的时候,李井泉出于打击反对者的需要,还扣住老毛的《党内通信》不下发,致使四川的经济复苏晚于全国其他省份。丁抒的《从“大跃进”到大饥荒》、《人祸》,东夫的《麦苗儿青菜花黄---川西大跃进纪实 》对此有较详细的描述。
“七千人大会”上,中央收到了四川干部的检举信,检举李井泉欺瞒中央。同时, 李井泉受到众多与会代表的非难,还有人要求中央将李井泉受到众多的非难,调出四川。李井泉在邓小平的保护下过了关,回川以后不是认真改过,反而动用公安机关追查检举人,图谋打击报复。
李井泉最为人痛恨的事是在1959年宣布四川省粮票作废,使得许多人勒紧裤腰带积攒的一点存粮化为乌有。直到今日,四川的还有人提起此事就愤愤不平。(见愚人:《大饥荒遗事》、何蜀:《为民请命的“萧李廖反党事件” 》)
李井泉最为人痛恨的话是当有人谈起“大跃进”饿死人的时候,李井泉说:“中国这么大,哪朝哪代没有人饿死!”完全没有把饿死人这件事当回事。(见丁抒:《从“大跃进”到大饥荒》)
河南省委书记吴芝圃在说起河南饿死人的时候表示过:“我欠河南五千万人民的债一辈子也还不清。”不知李井泉对自己在大跃进中的所作所为有何感想,至今没见到这方面的材料。
李井泉作风霸道,容不得半点不同意见。四川文革前的老干部基本上是三个部分:跟随贺龙、李井泉南下的一野晋绥干部,跟随刘伯承、邓小平入川的二野干部,四川地下党干部。李井泉的做法是排挤二野,打击地下党。当然如果谁要是给他提意见,那就不管是哪个山头都得打击。以下是几个著名的冤案:
1958年1月,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文澄,只因对某上级领导人的不民主作风提出了批评,就被打成右派分子,并在宣传系统中整出一个打击面很大的“张文澄右派反党集团”。(见何蜀:《红岩》作者罗广斌在“文革”中)
1963年4月,重庆市委干部萧泽宽(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止舟(市委候补委员、副秘书长)、廖伯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兼团市委书记)对西南局领导人李井泉的左倾错误提出批评,被打成了"萧、李、廖右倾反党集团"。(见何蜀:《为民请命的“萧李廖反党事件”》)
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各地仿效北京“揪三家村”的高潮中,又一批原地下党人被李井泉当作“黑帮分子”抛了出来。曾在四川长期从事地下工作的原西南局办公厅副主任张黎群被打成了“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西南局宣传部副部长马识途、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李亚群、著名作家沙汀三人被打成了四川的“三家村”。(见何蜀:《红岩》作者罗广斌在“文革”中)
此外,还有在文革中影响极大的刘结挺、张西挺夫妇的案件。其实刘、张二人亦属极左,因与李井泉不和,文革前刘结挺被撤销了宜宾地委书记,张西挺被撤销宜宾市委书记。文革中刘、张起来造反,成为全国知名的造反派干部,九大时分别为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文革后被判刑,所以此案至今未见到一个公正客观的描述。
文革中李井泉遇到了比他更左十倍的红卫兵、造反派,被斗得家破人亡:夫人肖里在揪斗中头发全部被扯光,最后含冤自杀;一个儿子因为反对中央文革,被北京航空学院的红卫兵殴打致死。实在是很惨。后来,《中国共产党中央处理四川问题的决定》给他定性为搞“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独立王国”。文革以前,每年的国庆节,成都市中心的明代皇城都要模仿北京天安门城楼的式样装扮起来,称为“小天安门”。这时候也成了“搞独立王国”的罪证。实在是很冤。如果我们回他一句:“中国这么大,哪朝哪代没有人冤死!”他又怎样想呢?"
大规模的死亡发生在1959年到1960年冬春之间,象一阵迅猛的旋风席卷整个川西平原。从1958年冬季以来被精疲力竭的劳累、日益加剧饥饿折磨衰弱不堪的人们,再也经不住这次惨重的袭击,成批成批的倒下了。
人吃少了会饿,会衰弱,但是要饿死可不那么容易。活过来的人说,一天有一两米也饿不死。然而现在已经不是缺粮,而是断粮,少则十天半月,多则数月,食堂停伙关门,什么吃的也没有。土地、牲畜、农具、土地上生长的一切都是“公家”的,农民家徒四壁,自由市场取缔,甚至到城里挤馆子都不可能了,一切淀粉品现在凭粮票供应,而农民没粮票。食堂一关,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唯有死路一条。
老人们在呻吟中衰竭而死,孩子在哭叫中嘎然而去。倒毙在路边田间的多数是男性青壮年,他们为生存绝望地奔走,被驱赶到田间干活,然後象断了电的马达走着干着突然倒下,猝然而死。女人由于有较多的脂肪储存和较慢的代谢,承受饥饿前煎熬的时间长一些,但她们也因此受到更多的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一个家庭,往往是男方先去,剩下她们去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和面对敖敖待哺的孩子。
没有啼饥号寒的喧嚷,没有呼天抢地的悲泣,没有“饿死不如肇死”的骚乱,甚至没有大规模死亡引起的震惊和恐惧。死者默默地,无声无息地消失,活着的神经麻木,除了减轻生理上的痛苦,没有任何事情能引起关注和兴趣。有时候,他们会见惯不惊地互相告诉一下谁又死了,就象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无力走动的人躺在床上绝望的等死,谁也无力帮助他们,有时候全家人就躺在床上一个接一个的死去,後死的根本无力掩埋前者,而且埋不埋似乎也失去了意义,因为後者很快也会死去。一些全家死绝的人家数日後才被发觉。
从理论上讲,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绝大部分充公後,社员的生、老、病、死就全由公社包乾,这是被竭尽赞颂的人民公社的优越性之一。死了人,自然得由集体组织人员安葬,不难想象,在这种情况下安葬工作是十分草率的。传统的安葬仪式已经作为封建迷信彻底铲除,旧有的坟园大部分开垦为农田,担任这个差事的人本身就有气无力,不得不潦草从事,一般是在房前屋後就近掩埋,好一点的有口“火匣子”(即薄木棺),差点的裹床草廉子,或者什么也不用的“软埋”。到後来有的地方连抬埋死人的人都难找了,乾脆抬到少有人走动的地方一扔了事,任其曝尸荒野。
“饿”犯忌,“死”更犯忌。好象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亏心事,人们默默无言地忍受饥饿,悄无声息地死去。连掩埋工作也是偷偷摸摸进行的,干部唯恐被追究责任,不得不用恐赫、打骂的办法封社员之口,除非上面派人调查,绝少有人敢主动反映实情。在来不及组织人安埋死人的情况下,有的就下令将尸体扔到邻近的社队,嫁“娲”于人。需要说明的是,在死人最多的60年冬春,极少有反映死人问题的资料,大部分情况是在这一年年底到六一年年初整风整社运动中揭发出来的,而当时的资料,又对死人的原因作了很大的歪曲,将其统统归结为“阶级敌人”的破坏和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没有(或者说不敢)从路线政策上找原因,甚至不敢提“饿死”二字,有关崇庆县五江公社十六管区的一分材料说:
“去年腊月社员朱克伦因病不能坚持积肥工作,向(队长)粟某某请假未准而哭了起来,当即被粟发现,晚上召开会议要朱讲哭的道理,朱被赫得屁滚尿流,粟即以随便屙屎屙尿,有辱公共食堂为名,将朱打倒在地,乱踢一阵,并在严寒季节罚站叁个钟头。朱克伦因此得病趴床不起。病中60年正月14日朱到食堂秤米时,又被粟以样子“褛垮垮”打了一顿马鞭子,这样朱便一病不起,于60年2月24日身故。”
如果说朱克伦之死看起来还象是挨打所致,以下的两个例子这样说就很勉强了。
“1959年冬月初四,社员粟子明,因在田里拿了斤半红萝卜被栗××当众打了几个手心,并将粟子明推到柑子树下跌伤腰杆……冬月底因扫食堂走迟了一步,又被栗××打了一顿,以後病势日渐严重,于腊月29日死亡。社员粟蒋氐(七十多岁)因迟到食堂一步,未赶上开饭时间,被栗××打了几子,隔叁四天即死去。”
有关死亡的资料往往只能从干部违法乱纪的材料中反映出来,恰恰说明当时对死人情况掩饰之严。事实上,干部打人骂人的现象合作化以来一直存在,现在则达到了高峰。反右倾的结果,是使一大批正直的干部被打倒,取而代之的是所谓立场坚定的“积极分子”。他们鉴于前者的“教训”,面临来自上面的高压、下面极端恶化的现实的多重压力,乞灵于粗暴恶劣的方式支撑局面,如果他们还想“干”的话,恐怕拿不出什么办法了。
邛崃道佐公社第二书记杨树楼及该社叁管理区主任汪齐松的违法乱纪案件,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当年29岁的杨树楼解放前曾是邛崃平落乡绸缎铺和纸铺里的学徒,1952年入党,他“侮辱贫苦农民”的名言是“穿件破衣裳,六十二个疙瘩,不搞生产去赶场,买一砣肉夹在胯底下,血都跟到胯胯流,回去洗都不洗,丢在茶壶罐罐头煮来就吃了。”据说他亲手打过的社员有66人,打人手段有捆绑、吊打、逗瓜、打手心、扯耳朵等等,最具特色的“逗瓜”是数人围住一人推来推去。管区分支书记朱正林在党员大会上被“逗”後几天不能出工,女社员郑本兰在斗争会上被“逗”得“屎尿流了满裤子”。社员吴天清等叁人到法院告杨打人,杨便把他们打成“反动小集团”弄到大会上斗争,并当场宣布“管制劳动”。杨却因为“工作有能力”,60年10月调太和公社升任第一书记。
有杨书记带头,全社干部打人成风,最厉害的是叁管区“当过伪军”的主任汪齐松。据说该管理区二中队四十3户社员,被他打过的就有四十户,其中六户全家老少人人被打。十二岁的女孩汪木林捡豆子吃,被汪一脚从屋里踢到屋外,又提起扔到田坎上摔死。社员汪齐青偷了两把葫豆,小队长吓唬他“等汪齐松回来再说”,汪齐青吓得上了吊。群众见了汪齐松“就如老鼠见了猫”,小孩哭时只要说声“汪齐松来了”,马上就要住声。据工作组的调查,被汪齐松打死的有五人,打後一至两月内死的六人,叁个月後死的十一人,打残废的二人。
杨树楼、汪齐松违法乱纪东窗事发,是因为有人写匿名信告到省里。经省公安厅和县委工作组在道佐公社叁管区调查,证明控告“基本属实”。但是,把道佐公社叁管区惊人的死亡情况,归罪于杨、汪显然是违背事实的。“全管区58年11月建立公社时有840人,到1960年底出生19人,迁入11人,应有870人。大规模的死亡从1960年二、叁月间开始。其时全管区五个食堂全部断粮,死人之惨烈,已到活人无力掩埋死人的地步。喂牛的老年人汪齐茂,汪杨氏夫妇死後摆在床上四五天,汪齐松命叁个社员将尸体埋掉,叁个社员将尸体拖出来扔到一个露天空粪坑里,直到烂成一堆白骨也未掩土。社员汪齐洪、廖文兰(女)等六人死後,尸体扔在离马路几丈远的土坡上,路上行人举目可见,被成群的老鸦啄食一尽。叁四月份,连到仓库运口粮的劳力都难找了。干部派工,社员说:“我都不晓得哪天死,干一阵又怎样,死了还不是给野狗吃”。年底工作组统计,全管区死亡262人,外逃及不明生死的数十人,尚存516人,较公社化初期减少人40%。”
杨树楼十月份升调,匿名控告信11月份发出,可见杨在任时没人敢告,县上对杨的印象不错。事实上,这只是冰山的一角,杨、汪不过是倒霉鬼罢了。死人是普遍现象,地、县一级大部分领导干部对死人的真正原因心中有数,除非形势所迫,不会追究基层干部的责任。暴露了真相他们自己也没有好果子吃,这是各级干部的共同心理。
基层干部处境最难。完不成征购、说粮食不够吃要挨整,饿死了人还要挨整。事情败露,上面推下面,他们毫无推托馀地。面临大规模死人,除了竭尽全力掩饰,别无选择。温江清平公社社员李方平饿得奄奄一息,县委检查团下来检查生活,管区干部怕他走漏风声,便把他关进保管室,关了叁天,生产队长报告说李已死,管区干部下令“死了把他掩埋算球”。社员张绍春薅油菜菜饿倒在田头,队长以为他死了,赶快挖了个坑想把他埋了,埋到一半,张醒过来,大叫“活埋人了……”吓得队长扔掉锄头就跑。
社员挨打最常见的原因,一是不出工,二是偷。饿得半死不活,哪有气力出工呢?组织不起生产,干部又如何交差呢?他们又有什么灵丹妙药能够把社员驱赶到田头去呢?几年来,他们听了太多伟大的构想和美妙的承诺,也为之付出空前的激情和艰辛,然而天堂没有见到,地狱倒是实实在在的出现了,他们既无力也无心从事生产了。
经过五十年代初的大力整肃,川西坝子社会秩序安定,可谓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现在则“偷”风大炽,社员偷、干部偷、男女老少人人都成了“窃贼”。他们当然知道这是不为人齿的勾当,但他们既不可能做绿林好汉杀富济贫--过去的富人已整个地不存在;也用不着打家劫舍--家家一贫如洗。所有能下肚的东西都属于“集体财产”,一动即偷。也有人认为偷集体的东西不算偷,既然共了产,一切东西都是大家的,“公社就是我们家”,我的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拿别人的东西为偷,拿自己的东西怎么是偷呢?在饥饿的煎熬下,“偷”在道义上的意义已经不存在,真正的恐惧是被抓住後所受的折磨。基层干部收拾人最常见的手段是“开会”和“扣饭”。前者追溯起来,还是土改以後为人们所熟悉的斗争艺术,不过从那以後,多半就用于整自己了。它的功效,除了皮肉之苦,更是一种当众的凌辱,面子--说文明些叫“人的尊严”扫荡殆尽,使你觉得不配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扣饭是甚于一切的惩罚,几乎是判你的死刑。由于惧怕这类惩罚,一些人宁肯自杀。1959年九月,郫县灵圣公社(原属崇宁县)报告当月二号发生的两起自杀。一桩是金星管区四中队37岁的王××,“因此人平常说了些坏话,说食堂糟糕,干部做事不公道,闹粮食吃少了等等”,当晚干部通知他到食堂开会,他没有去。队长李××亲自跑去喊他,看到他在厨房站起的,喊他数声,不见答应,一拉他一下,人就一转,把队长喊来就跑了。一喊群众来看时,才知道他吊死了……
一桩是火花管区叁中队32岁的妇女易××。报告说,当夜某社员从食堂吃饭回家时,发现茄子地里有人影,就问“是不是偷茄子的?”不见答应,就跑去一看,发现是易××,又在地边的慈竹笼头发现了她偷的茄子,于是将她弄到食堂去。“众人七嘴八舌说绑起来,她要去解手,他们就等她去了,去多一阵都未见转来,大家去找四处不见人……第二天早晨去问她男子,说未来过,到吃早饭李仙桥来人报信说她淹死了,这时才知道她畏罪自投江水而死了。”
天大的事莫过于吃,天大的罪莫过于偷,偷是要冒生命危险的。为了自己的生存,人们不惜採取种种残忍的手段对付偷窃者!酢酲使用武器。在那个“取躐?员钡氖贝癖中都有真抢实弹。1960年10月,省委监察委员会下放金堂竹蒿区的干部,报告叁起将偷窃者打死的“令人发指”的罪行。
10月18日晚,石佛公社胜利管区社员陈××,男,31岁,偷了转龙公社叁管区两窝花生吃,被“社员”用乱捧活活打死,然後,将死者捆绑抬到石佛公社地界。
10月10日晚,隆盛公社叁管区社员陈××,贫农,40岁……偷了本管区六队花生65颗,被正在巡夜的几个社员发现,当即被王××从治安员手中夺过步枪,将陈打死。
8月14日晚转龙公社二管区社员陈××,62岁,去石佛公社胜利管区偷了包谷40多个,被看守包谷社员拖回食堂,用乱捧打死後,抬到转龙公社地界上……
对付偷窃,发展到不问青红皂白,草菅人命的地步。1960年5月23日深夜12点,崇庆县廖家公社两社员在本队洋芋田边捉到“小偷”一名,捆绑至公社审问,发现该小偷“言语异样”,且手上无老茧,“即认为是特务、流窜犯”,又押解至公社农场“吊打审问”,此人任凭打骂,再不开口说话。24日下午,公社干部下令将其反绑双手,用枪押解至县公安局,半路上,此人几次倒在秧田中“打滚不走”,最後走到一条河边,纵身投入水中。押送者追到河边,即对准开枪射击,子弹从左背穿出前胸而死。
押送者向县公安局报告“押一人犯跳水淹死”,县公安局也就不调查追究。几天之後,设在元通镇的四川省革命残废军人休养所到县公安局联系,称该院有一名叫廖思忠的“神经病患者”去向不明。经查证,正是那个被击毙的“小偷”。
这个休养所便是当年闻名全国的“荣军学校”,收养朝鲜战争中的残废军人。1958年,他们组织的演出队曾轰动京华,一部描写他们生活的纪录片感动了千百万人。廖思忠幸好是“神经病患者”,否则他会为没被美国鬼子打死,而死在同胞的枪口下不得安息呢。
饥饿是一种毒素,它麻醉理智、良心、亲情以及一切人之所以为人的东西。经历了长时间濒临死亡的饥饿後,你会变得如同病入膏肓的隐君子一样,除了吃、吃、吃,真不知人间还有何物。“家中无粮,父子不亲”,岂但父子、夫妻、母子都顾不得了,人人都在死亡线上挣扎,顾了别人,就顾不了自己。非此即彼:母亲让给孩子,自己就得饿死。在这种时候,你无法指责残忍。
大邑安仁九管区社员刘元芳,女,30岁,于4月23日把亲生女(李水清,8岁),儿(李永安,9岁),用牛绳子拉到安仁观音堂清水河淹死。
原因:据刘元芳自己说,由于这两个孩子偷社上碗豆角二斤五两,被发现,当天中午事务长即扣了刘元芳母子叁人的饭。刘元芳提出她下午要耕田使牛,只给了她一人四两米,两个孩子即没吃。下午这两个孩子又去偷了附近鸭棚子的米二斤,又被捉住,第二天中队长×××打了刘元芳两耳光,吐刘的口水,要刘把米退出来,刘没法,则将饭票退出。因此,想到做了活,吃不到饭,做活路完不成任务,又要挨斗争,所以就下了这个毒心,把孩子整死。人吃人的事,古今中外有之,却永远是令人惊心动魄的话题。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几乎都听说过关于吃人肉的种种可怕的传闻。当时,它被视为反政府的罪大恶极的犯罪行为,一经查处将被处以极刑,散布此类传闻也有相当风险,因此必须冒着生命危险极其隐秘的进行。孙二娘式的勾当极为少见,多半是在死人身上打主意,他们本无杀人之心,只是饿极了而已。同样的原因,在孩子身上打主意的人只有自食其子,连“易子而食”的安慰都得不到。泸州专区曾发生这样的事:一个在外地读书的学生放假回家,一天半夜闻内肉香,又听隔墙有咀嚼之声,从墙缝偷看,见父母正狼吞虎咽,次日发现弟弟没了踪影,回到学校便疯了。吃人案由公安部门秘密侦破,判处情况绝对保密,因此尽管广为流传,却难以掌握准确的例证。为了不致让人感到它不过是流播和言传,作者引用当时记录在案的两件事,这是灌县一天之内同时发生的。
“蒲阳公社八管区叁队潘素华,女性,现年41岁,地主成份……51年丈夫病死,为逃避群众改造,52年便与贫农唐前武结婚,婚後夫妻感情不好……3月16日晚,(其夫)唐前武落水淹死,次日晨被发觉,管理区具棺埋葬。当晚其妻潘素华以假悲之情,叫社员埋浅点,回家後将菜刀磨得锋快,当晚乘夜静更深,带上锄头、菜刀、背等物,把坟墓挖开,将头、四肢砍下,并挖取肚腹及全部上躯背回家中煮熟自食外,还假以熊骨出售,以1•5元一斤,共卖了11斤12两……事为食堂事务长黄荣太觉查,并在家中查出手、残躯及肠、骨等……鉴于潘素华抱有深入骨髓的阶级仇恨,有计划、有步骤地下此毒手,为了及时有力的打击敌人,已将潘素华依法逮捕。”
丈夫死了,妻子将尸体挖出来吃,这本是饥荒造成的惨剧。但因为妻子曾是地主的寡妇,丈夫是贫农,就成为有计划、有步骤的阶级报复,这是当时流行的推理方式:阶级成分决定行为动机。似乎除此以外他们连人的基本需要都不存在。因此,他们若有不轨行为,将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这反过来促使他们挺而走险。这使作者想起这年大肆宣扬的合江县着名少年英雄刘文学的故事。一个叫王文学的前地主在地里偷辣椒被他抓住,他一定要将王带到公社,王最後掐死了他。无论当时的具体情况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王一旦被送到公社没有好下场。
如果你成分不算坏,就从思想上可靠,总之,吃死人肉之类的事决不是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人干得出来的。“崇义公社叁管区二队富裕中农周玉光,女,现年39岁。解放前男人外出当兵病死,解放後在四大运动、土地改革中工作积极,曾被选为妇女代表。统购统销後及社会主义革命不断深入和两条道路斗争尖锐下,该周对现实极为不满,资本主义思想严重,不愿走合作化道路,直至公社化後才入社……3月16日下午竟将该队杜之田已死两天的小孩(两岁多)从埋处挖出,砍去头部、四肢并将肚腹挖出丢在河里,将身拿回家煮吃……”因为能找到政治原因,县委才可能向地委报告。可以肯定,大量“政治影响不好”的事已经永远石沉大海。
□刘冠群:《田家英在大丰》。原载《红岩春秋》杂志□1996年第六期。
□见《当代中国的四川》第100页。
□《省委12月30日电话会议上李大章同志关于群众生活安排问题的讲话》(195
9年)。□四川省公安厅、中国共产党邛崃县委联合工作组:《关于对被控人原道佐公
社党委第二书记杨树楼严重违法乱纪、贪污腐化事实初步查证情况的报告》,19
60年12月6日。
□温江地委工作组:《潘廷光违法乱纪案件》,1960年12月1日。
□灵圣人民公社关于死亡人的报告(59字00号)。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监察委员会:《金堂县竹蒿区发生违法乱纪打死社员叁人》,1
960年10月12日。□崇庆县委:《关于元通荣军校精神病员廖思忠抢杀一案的检
查报告》,1960年8月9日。□温江地委办公室接大邑县委办公室电话记录,196
0年4月25日。
□灌县县委办公室关于“两起不正常死亡事件”给温江地委办公室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