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去一直有个疑惑,同样是叛徒,为何在结果(确切说是待遇)截然不同呢?像刘国定、冉益智在党内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叛变后,国民党封官许愿,可谓兑现了叛变的条件和承诺,不仅令他们“升官”,也暂时保留了小命,甚至李文祥叛变后,还将妻子接出了渣滓洞,双双出狱。而蒲华浦也曾是个党内大官,叛变后不仅没把媳妇弄出去,还提前挨了枪子。还有涂孝文,把万县地下组织可谓交代了彻底,致使江竹筠、李青林、雷震等一大批优秀共产党员被捕,却也没有换来暂时的“自由”。诸如最早叛变的任达哉,也没有后来叛变的李忠良、骆靖安那样,受到优待和器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