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5楼jjzdzxd于2008-09-14 22:57发表的 :
还有当时的南方局最高领导人钱瑛在49年的8月份就已经专门派员到重庆,与重庆的地下党组织一起组织武装力量强行营救红岩英烈一说,不知为何刘康直到看到求救信才组织营救?因此刘老所说的“时间太紧,准备仓促”这一理由总让人觉得站不住脚。
首先,1949年中共的组织机构里根本就没有南方局,只有上海局。
第二,即便是上海局,钱瑛也不是最高领导人,而是上海局中分管白区工作的负责人。
第三,所谓“钱瑛专门派员”,实际上是钱瑛与川康、川东的领导人商量,要他们各自派曾经在香港参加过学习的手下到各自负责的地区传达学习精神,而不是什么专门派员去“与重庆的地下党组织一起组织武装力量强行营救红岩英烈”,以钱瑛的水平,是断断不会要求刚刚恢复一点元气的重庆地下党去“强行营救”狱中同志的。
第四,如第三所述,派回去的同志(川东派的从川东地区前来香港学习的姜伯言),任务是传达钱瑛的指示,并非“专门”去传达武装营救的指示(压根儿也没这么个用鸡蛋碰石头的指示)。这些指示,是针对解放前夕重庆地区的整个地下工作方针的,而绝不仅仅是营救狱中难友。根据当时川东地区最高领导人之一邓照明的回忆(见邓照明《巴渝鸿爪》,183页),这些指示的主要内容有:在工作方针上,迎接解放,配合接管;在组织工作上,
坚持谨慎稳重的方针,不要过早暴露自己,
避免再受损失。其中的后半部分与楼主所说的什么“组织武装力量强行营救”恰好相反。
再说“不知为何刘康直到看到求救信才组织营救”。刘康是川康地区派到川东工作的地下党员,他的工作是负责沙磁地区的学生运动,营救狱中难友并非他的份内之事,再说他手里也没有武装力量。他如果老早就开始武装营救(事实上也不大可能,他从北大毕业后来重庆的时间并不长,是在《挺进报》事件之后一段时间由川康地下党派来的),那就完全违背了地下工作纪律。
最后,完全赞同小美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