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2楼紫裳于2007-01-04 18:39发表的“”:
关于批驳为刘文彩翻案的文章暂时就转载到这里了(只选了一小部分)。如果allegro同学还需要,我可以发到你的信箱里,以免占论坛太多的空间。希望你能够对照自己发的“苗溪的收租院帖里面....”贴子,认真读一下这些文章,并反省一下自己的言论是否正确。我认为这些文章已经用事实把笑蜀和凤凰卫视为刘文彩翻案的问题说清楚了(据我掌握的资料,除了极左时期在“水牢”上造假,恶霸地主刘文彩的其他罪行都是铁的事实,而且这个问题早就改正了),再说其他的话都是多余的了。
谢谢您费心找来这么多东西,我回头让有兴趣的朋友过来看看,他们愿否珍藏不知道,我已经珍藏了,至于您还没有爆料的那些东西,您先保存好了,我看那个邮箱合适,您再发,别再收不到了。
这都什么年头了,还“认真读一下这些文章,并反省一下自己的言论是否正确”。我严重汗ing。看来您和我差别太大........
我从一开始就从没否认刘文彩在那个时代依仗权势称霸一方的史实。我没有实地调查过具体的恶行有哪些,如有证据表明他有杀害共产党人的事例,我不会意外,也从没有否认的问题。
我们原贴本来说的是收租院的解说词。这本是在以阶级头争为纲年代的产物。对其诞生经过请大家上网自己查询。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当地有关部门在没有政治压力之下经多方认真核查,早已证实如水牢等许多处原来最“震撼人心”的情节纯属虚构,并已如实对刘氏庄园的相关介绍文字进行了修改。这是对我党实事求是路线的体现,不存在对刘氏其它历史中真实的那些部分翻案问题。
您有证据,当然可以提醒读者注意,笑蜀的文章如何“忽略”刘氏杀害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的记述。其他人有证据,也同样有权提醒读者注意,六七十年代中对刘氏收租院有大量子虚乌有的描述。希望我们的目的都在于让人们全面认识真实而非虚构的历史。
对反对自己统治压迫的人士进行残酷镇压和杀害,刘文彩集团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如果我们真要对得起为实现美好社会而失去生命的先人,我们应该让那样以暴制暴的时代不再出现,让社会各阶层和族群和谐相处、依法行事、共同发展才是。
本论坛名为“红岩魂”,我看了大多数帖子,貌似不以煽动往日仇恨为纲领。我想这是和时下我党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相一致。
btw,似乎您现在还没有什么必要提议别人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