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04楼岁寒于2009-06-08 08:41发表的 :
昨晚,凤凰台在一个叫“我的中国心”的节目里把五集连起来放了一遍。不过我只看了几分钟。
又有个疑问:解说词里说在二处定了罪的犯人才移送渣滓洞白公馆等看守所,我咋记得恰好相反,没有定罪的先关在这些看守所,定了罪就要去正式的监狱坐牢或者作其他处理呢?比如凌春波,就是先关渣滓洞,判了刑之后就坐牢去了。又比如牛小吾皮晓云,也是先关渣滓洞,后来在特刑庭接受审判后才无罪释放的。再比如陈然等10人,也是从白公馆和渣滓洞提出来之后被押送法庭审判,然后公开枪决的。
逻辑上来说,定了罪还关押在看守所里,也不通啊。
找到几条资料,大概能说明这个问题。
特务王仁德解放后交代说:“重庆市原来监狱与看守所是有严格区别的。军人服刑送陆军监狱;刑事案犯送石板坡第二监狱;至于行辕、警备部、刑警处、稽查处等看守所不叫监狱,它的职权仅限于预审、暂押,判刑后应送监狱服刑。”
重庆行辕第二看守所(指渣滓洞)于1947年秋天设立,行政关系隶属于行辕二处(情报处);受行辕一处(军法处)、保密局西南特区的指导和监督;业务上与保密局白公馆看守所、交警直属大队等密切联系。任务为:配合审讯工作,负责秘密屠杀,负责看管并考核在押者之思想。看守原则为:男女分监,轻重分监,新旧在押人分监,重要者镣禁(见1954年在押人员邓培新交代材料《渣滓洞情况》)。
看守所不负有审讯之责,革命志士经过初步审讯转入渣滓洞之后,需由行辕二处再提审的,按规定应该由法官出面。行辕二处设有法官一职,派大特务张界充当。江竹筠烈士在渣滓洞再审受刑时,有张界在场。渣滓洞执行秘密处决时要由张界在处决名单上签字,处决过程中要由他拍照上呈。11·27大屠杀的名单也由他参与审核。(据公安局档案《军统特务张界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