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4楼红旗飘飘于2010-05-10 17:22发表的 :
烈士后人言之确凿,不知薄书记是如何对此请示进行批示的?
“请示”的全题是《恳请重庆市贯彻执行对红岩革命烈士及其遗属进行抚恤、优待和优惠等政策的请示》,其中有五大诉求:请给予"11•27"革命烈士一次性抚恤金;尽快实现烈士遗属的医疗和住房优待;关于烈士及其遗属目前的政治待遇;其它重要待遇和合法权益;同等地重视“准烈士”及其遗属的正当权益。从重庆市民政局领导口中得知薄书记和时任市长王鸿举都作了批示,具体内容不告知。由市民政局所作支持帮扶的“方案”也获薄书记签批,因此,从去年10月份起在渝户籍的“1127”烈士遗属获年帮扶金总计达8600元/人。
对红岩英烈整体性的国家责任,是在去年7月1日给中办、国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红岩革命烈士权利的联名诉求”中提出:
“二、由国家对自1945年6月包括中国政府代表董必武在内的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之后,前国民党政权在大陆杀害被囚禁人员的法西斯罪负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1971年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以后,理当对在1949年11月27日前后重庆发生的反人道法西斯集中大屠杀(含其它类似的大屠杀)中的被难者做善后处理。
2、遵照和平统一原则,在两岸达成的“92共识”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理当支持“11•27”被难者(含其它类似被难者)亲属提请法理追诉。”
其中,给中办的诉求转到基层民政局,经基层民政局联系诉求者后以“不作答”处理。
不过,遗属联名诉求签名还在继续进行,有关诉求将向最高院或通过最高院转台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