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7楼祈雨于2008-01-05 22:04发表的“”:
可能是我没把话说清楚,先道个歉。
说到需求。没有市场的商品相对假货比较少,因为假货也是有成本的。如果没有人去纪念馆,或者只有极少数的人想要纪念烈士,都不太容易产生不正规的纪念馆。它们的出现和上升的趋势,都表明了网友对纪念烈士的需求在大幅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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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大正规”的恐怕还得分分类。否则这个问题是说不清的。
一类人是纯粹是从自己善良的愿望出发,但由于能力有限而建造了一个没有任何内容甚至出现严重错误的纪念馆。我不认为这种行为就是可以原谅的。没有时间,没有精力,那你可以不建。这种胡乱建馆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死者的亵渎。
另一类就是恶意的剽窃。这里面大概又有两种情形。A类是江南茉莉在她的“战斗日记”里面写的“小白”。他们的理由很是冠冕堂皇,既然大家的目的都是为了纪念烈士,干嘛还分什么彼此你我的,你的就是我的。不过此类小白倒还有个好处,就是你跟他指出他从网上拿来的东西都是有主人的,他一般倒也能够接受。还有就是,小白们拿别人的东西当自己的东西顶多也就是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
B类的面目很像小白。他们剽窃的理由表面上与小白一模一样。但是,你要是把他们当成小白,那你就比他们更白了。他们是要拿别人已经建设得很成熟而且上了一定规模的纪念园区来为自己的商业网站造势。他们不是盗窃几篇文张或者几张图片了事,而是整个园区的所有纪念馆一锅端,连人家维护人对图片的说明都一个标点符号不落的拷贝过去,哪怕这说明完全是人家维护人个人情感的表达。不仅如此,他们还把网友的抗议全部删除,来一条删一条。被剽窃的纪念馆的维护人打长途电话抗议,根本不起作用。
你说你无意深究这些人的目的,那是你的自由。作为被盗人,看到自己奉献在烈士祭台上的供品被人盗走用作敛财的工具,被迫采取一些自我保护的措施,那也是人家的自由。你无意去谴责那些盗贼,同时又要求被盗的纪念馆以向你开放,你是否觉得你对纪念馆维护人的要求有些过分呢?
另外
,“但是,获取不是为了分享吗?不是为了宣扬吗?不是为了以正视听吗?或者还有其他商业的因素吗?如果没有商业的因素,即使抄袭复制又如何呢?”——请允许我笑一下,据说那家商业网站的负责人为他们的剽窃行为辩护时说的就是您这个意思。您声称无意追究他们的目的,但您似乎已经给他们的目的定性了。